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
发布日期:2020-10-28 14:47:46 浏览次数:
10月1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纳入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》乙类范围,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。各省(区、市)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。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,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。
本次纳入医保的17种抗癌药品分别是阿扎胞苷、西妥昔单抗、阿法替尼、阿昔替尼、安罗替尼、奥希替尼、克唑替尼、尼洛替尼、培唑帕尼、瑞戈非尼、塞瑞替尼、舒尼替尼、维莫非尼、伊布替尼、伊沙佐米、培门冬酶、奥曲肽。
这些药品分别用于哪些疾病?
在17种药品中,有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,均为临床必需、疗效确切,且是患者需求迫切的治疗药品,涉及非小细胞肺癌、肾癌、结直肠癌、黑色素瘤、白血病、淋巴瘤等多个癌种。其中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药品就有五种,分别是塞瑞替尼、阿法替尼、奥希替尼片、克唑替尼胶囊、安罗替尼胶囊。
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,与零售价对比,降幅平均达到56.7%。最高降幅达71.02%,是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奥希替尼。降幅最低的是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阿法替尼,下降39.21%。